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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走私范畴

涉外法律 2024-12-06 11:44 标签: 走私 涉外法律

走私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运输、携带、邮寄走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以及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也属于走私行为。这涉及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

逃避海关监管的其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同样属于走私行为。这涵盖了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其他任何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或者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按走私行为论处。这包括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仍然非法收购的行为。

在内海、领海等非法运输、收购、贩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也按走私行为论处。这涉及在特定水域内非法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且没有合法证明的行为。

以上情形均构成走私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包括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因此,建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走私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张中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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