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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治疗费用谁出

劳动工伤 2024-12-24 14:42 标签: 工伤 治疗费用

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支付问题,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治疗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支付并非无条件,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如果工伤职工选择了超出这些标准的医疗服务,超出部分的费用可能无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治疗费用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刘堂亮律师

刘堂亮律师

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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