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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躲避检查会有哪些处罚?

交通事故 2024-12-27 13:56 标签: 醉驾 躲避检查 处罚

醉驾躲避检查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者逃避酒驾检查,依据法律的规定,会在酒驾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此外,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将更为严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不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还可能触犯法律并受到严厉的处罚。因此,建议广大驾驶员在饮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杨鑫植律师

杨鑫植律师

内蒙古典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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