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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赔了车主还需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5-01-02 14:56 标签: 车祸 赔偿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是否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受害方是否已经从保险公司获得了全面的经济补偿。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受害方在事故后已经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了全面的赔偿,其赔偿诉求得到了充分的满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将无需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赔偿义务。这是因为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意外时,能够为受害方提供经济上的补偿,从而减轻车主的负担。

然而,如果受害方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后,仍然觉得其赔偿诉求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那么对于受害方提出的合理且合法的赔偿要求部分,车主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是因为,尽管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它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损失和赔偿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作为事故的责任方,有义务对受害方进行进一步的赔偿。

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即车主)赔偿。

综上所述,车祸保险赔了之后,车主是否还需赔偿,取决于受害方的赔偿诉求是否得到了全面的满足。如果受害方仍然有合理且合法的赔偿要求未得到满足,那么车主是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蒋先锋律师

蒋先锋律师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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