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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企业拖欠管理人员工资该如何维权

劳动工伤 2025-03-28 09:33 标签: 挂靠 拖欠 工资

挂靠企业拖欠管理人员工资时,可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且可要求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维权步骤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协商解决

优先与挂靠企业协商

建议直接与挂靠企业(实际用工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约定支付工资。若挂靠企业推诿,可联系被挂靠企业(资质出借单位)协商解决。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提交投诉材料

若协商无果,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投诉:

劳动合同(如有)、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

拖欠工资的金额、时间等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程序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益:

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要求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需证明挂靠关系)。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挂靠单位拖欠工资的,被挂靠单位需承担清偿责任,并可向挂靠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方可起诉。

四、追究总包单位责任(工程建设领域)

特殊情形

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含挂靠企业)拖欠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先行清偿,再向分包单位追偿。管理人员可要求总包单位介入处理。

五、诉讼途径

起诉条件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若挂靠企业或被挂靠企业拒不执行生效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时效限制:劳动仲裁申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挂靠关系证明:需提供挂靠协议、项目合同等材料证明挂靠企业与被挂靠企业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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