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房销售与预售的法定条件区分
预售房与现房的法定要求差异
预售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销售;
现房:需满足竣工验收合格、所有权初始登记等条件,并完成现售备案(部分城市要求)。
无预售证的现房合同效力
若现房已合法完成竣工验收、产权登记及现售备案,开发商无需取得预售证,此时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有效;
若开发商以“现房”名义销售但未办理现售备案或竣工验收,即便无预售证,合同仍可能因违反销售程序被认定无效。
二、实务操作要点(一)核查现房销售资质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提供以下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房屋已竣工且质量合格);
不动产权证书(大证)(证明已完成初始登记);
现售备案证明(部分地区要求,如北京、上海等)。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若现房未取得法定销售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购房者权利:
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房屋差价、维权费用);
特殊情形:若开发商存在欺诈,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开发商抗辩:
以“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购房者明知无证件”等为由主张合同有效,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证件混淆风险:开发商可能故意混淆“预售证”与“现售备案”概念,以规避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购房者需主动核查销售资质,否则可能因未尽注意义务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时效限制:合同无效主张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无效事由之日起算。
建议:签订现房买卖合同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文件及现售备案证明,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核查合法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6-01-15 09:12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或“五证不全”
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合法销售证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购房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合同无效。
操作建议:要求开发商出示证件原件并拍照留存;协商退款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
开发商虚假宣传或欺诈
如开发商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虚假承诺学区房等,构成欺诈行为的,可要求退还定金并主张赔偿。
操作建议:保留宣传资料、沟通录音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或起诉维权。
开发商单方违约(如转卖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26-01-10 09:57
原告必须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如购房者、售房者)或与合同履行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继承人、受让人)。例如购房者起诉售房者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即符合该条件。
2026-01-08 10:4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大类,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如下:
一、法定解除事由
基于法律规定或重大违约行为,买受人可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核验确认房屋地基、承重墙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严重功能缺陷:如防水失效导致长期渗漏、隔音隔热缺陷无法修复,直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025-12-31 10:20
若离婚时房产证已登记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该房产一般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需区分各方出资性质及产权份额。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加名的部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其父母名下的份额原则上归父母所有。
2025-12-29 16:22
一房二卖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出卖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符合法定要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若仅属民事违约或行政违规,则通过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