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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

公司法务 2025-11-15 14:39 标签: 变更股东 修改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通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无需修改章程。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条款判断。

一、需要修改章程的常见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章程记载股东信息:若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了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等信息,股东变更后必须修改章程以反映新股东信息。

股权转让程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外部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完成后需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治理调整:若股东变更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议事规则调整,需通过章程修改明确。

涉及出资方式或特殊约定

若新股东通过技术、实物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或章程中对股东权利义务有特别规定(如优先权、限制条款),需修改章程以纳入新股东的相关约定。

二、无需修改章程的例外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自由转让(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股东变更一般无需修改章程,因其章程通常不记载具体股东信息。

未触及章程记载事项

若公司章程未明确记载股东姓名(如仅记载股权比例),或股权转让未改变原股东名册中的核心信息(如持股比例不变),可能无需修改章程。但需注意,工商登记仍需更新股东信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朝春律师

张朝春律师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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