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姻期间对方不提供生活费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5-11-29 16:26 标签: 婚姻期间 对方 不提供生活费 该怎么办

婚姻期间对方不提供生活费的,您有权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索要生活费,法院将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判定支付标准。拒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一、优先协商沟通

明确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您可向对方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家庭生活开支。 

协商方案

结合家庭收入、开支需求等,提出合理的生活费分担比例。例如,可约定每月固定金额或按收入比例支付。

二、第三方调解介入

若协商未果,可选择以下途径:

社区、妇联调解

向居委会、村委会或妇联求助,由其介入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单位协调

若对方有固定单位,可联系其单位工会或人事部门协助沟通(适用于对方有稳定职业的情况)。

三、法律诉讼途径

若调解无效,可通过诉讼维权:

起诉条件

需证明自身生活困难:如无收入、患病需医疗费、子女教育开支等。

证明对方有支付能力:需提供对方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工资单)、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存款)。

证据准备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

生活开支证明:家庭日常支出账单(水电费、医疗费、教育费)。

对方经济能力证明: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名下资产等。

法院判决标准

法院会综合以下因素确定生活费金额:

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双方收入及财产状况;

需扶养一方的实际需求(如疾病治疗、子女抚养等)。

四、强制执行与后续保障

申请强制执行

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工资、存款、房产等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理

发现对方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转移行为;

情节严重(如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姜红

姜红

新疆典腾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