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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作品的著作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知识产权 2026-03-27 11:52 标签: 肖像 作品 著作权
一、 首先明确:肖像作品上并存两种权利

著作权:归创作者(作者)享有,包括发表、署名、修改、复制、发行、展览等权利。其归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肖像权:归肖像所指向的自然人享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

二、 处理问题的具体步骤与方法第一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这是处理所有后续问题的基础。根据创作形式不同,归属规则如下:

委托创作(如请摄影师拍照、请画家画肖像):

有合同约定从约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肖像权人)或受托人(创作者)。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创作者) 所有。

职务作品(如公司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拍摄的肖像):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员工)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若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如大型广告拍摄),或法律、合同有特别规定,则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单位。

第二步:协调权利行使,避免冲突

即使著作权归属明确,行使时也须尊重肖像权。

基本原则: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肖像权。例如,摄影师(著作权人)未经模特(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将为其拍摄的写真公开展览或用于商业宣传。

核心解决方案——签订许可协议:

这是最有效、最根本的预防纠纷的方式。著作权人与肖像权人应就作品的使用达成书面许可协议。

协议关键内容:必须明确约定使用方式(如展览、出版、广告)、使用范围(地域、渠道)、使用期限、是否独家、报酬或对价以及违约责任。

第三步:侵权纠纷发生后的解决途径

如果未经许可使用肖像作品,可能同时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权利人可以按以下顺序寻求解决:

自行协商:直接与对方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这是最快捷的方式。

请求调解:可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分、相关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这是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应尽可能保存好:作品的原稿、底稿、创作过程记录;证明著作权归属的合同、证书;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如侵权网页截图、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以及能证明损失或对方获利情况的证据。

总结与建议

处理肖像作品著作权问题,应树立“合同先行,明确权责”的观念。无论是委托创作还是商业使用,在创作或使用前,双方就通过书面协议清晰界定著作权归属、肖像使用权限、范围和费用,是避免日后昂贵且耗时的法律纠纷的最有效方法。一旦发生争议,应理性评估,优先选择协商调解,必要时果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李妍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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