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债务如何申请执行
夫妻离婚时,就债务清偿问题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判决生效的,当事人履行判决书,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5-05-17 15:37
立了遗嘱后,他人是否还能继承需根据遗嘱效力、财产覆盖范围及法律特殊规定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合法有效的遗嘱优先执行,但存在例外情形。
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处分了全部遗产,则按遗嘱执行,未被指定的继承人(如其他子女、亲属)通常无法继承。
例外情形:未处分的财产
若遗嘱仅处理部分财产(如仅指定某套房产由子女继承),剩余未提及的财产仍需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他法定继承人可参与分配。
2025-05-17 15:33
结论:可以。 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但需依法办理赠与手续及产权过户登记,否则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一、法律可行性
协商一致即可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属于合法处分财产的行为,法律允许。
协议效力与限制
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信息、赠与意愿,并建议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过户是关键: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能撤销赠与(如房产未过户前一方反悔)。
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若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主张撤销赠与。
二、操作流程
协议离婚情形
准备材料: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子女身份证明(未成年需监护人证明)等。
办理过户:持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缴纳契税等费用。若房产有贷款,需先结清或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
诉讼离婚情形
凭判决书过户: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明确房产归子女的,可单方持生效文书办理过户,无需另一方配合。
三、注意事项
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处理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监护人(父母)不得擅自出售或抵押,除非为子女利益(如治病、教育等),并需提供相关证明。
潜在风险防范
及时过户:避免一方反悔导致赠与失效。
税费问题:赠与房产可能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需提前咨询税务规定。
债务风险:确保赠与行为不损害第三方债权,否则可能被追索。
2025-05-17 15:14
2025-05-17 15:07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包括立案前调解),但调解期限无全国统一规定,各地法院自行掌握,通常分为两种模式:
强制调解:部分法院要求所有离婚案件必须经过15-30天的诉前调解期(如上海、广东等地)。
自愿调解:原告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若拒绝可直接立案(如北京部分法院)。
2025-05-17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