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律规定,仅存在两种法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具体如下:
一、因胁迫缔结的婚姻通常所说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符合该情形的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二、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缔结的婚姻核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注意:该事由要求患病一方存在婚前隐瞒的过错,如果患病一方已经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病情,另一方仍然自愿结婚的,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重要法律提示行使期限要求:请求撤销婚姻的一年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超过该期限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永久消灭,婚姻将一直合法有效。
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产生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优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10-16 09:16
解除婚约后已经同居的,并不必然可以全额退还彩礼,需要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通常不会支持全额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情况符合该条款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性支持返还的情形,但因为双方已经实际同居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返还比例,不会直接支持全额返还。
2026-10-16 08:41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6-10-15 09: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男方不按协议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10-15 08:48
一、法律对彩礼的基本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是女方以婚姻为名义索要巨额彩礼、并非自愿缔结婚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是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赠与性彩礼,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规则判断是否返还。
2026-10-14 09:47
如果对方目前仍在房屋内,您第一时间应当优先保障自身安全:
若对方拒不配合离开,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尽快退到安全位置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到场处置。
留存好现场证据:通过手机拍摄对方进入房屋的照片、视频,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对方未经允许进入的事实,如果有财物损坏也一并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