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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时双方不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6-07-24 09:24 标签: 起诉 开庭 不来
一、现行法律的明确处理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生效)的相关规定,针对原被告双方均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处理规则如下:

对原告的核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由于离婚纠纷中被告一般不会提起反诉,因此法院会直接对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例外情形:延期开庭审理

如果双方不到庭是存在正当理由(比如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等无法出庭的客观情况),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案延期开庭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时间后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不同情形的具体法律后果(1)原告不到场、对方不配合但未明确拒不到场

如果仅原告没有到庭,对方实际已到达法庭但不配合庭审,法院仍会优先按撤诉处理本案;若原告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延期,避免被按撤诉处理。

(2)双方均无正当理由不到场

这种情况直接触发上述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案件按原告撤诉结案,效果等同于原告没有起诉,如果你之后仍想离婚,需要重新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3)仅原告到场,对方不配合但未明确拒绝不到场

如果您是起诉的原告,已经按时到庭,仅对方不配合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会正常审理,结合您提交的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实操建议

如果你是原告,应当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说明不到庭的原因:如果存在客观无法到庭的正当理由,及时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延期开庭,避免案件被按撤诉处理。

如果案件已经被按撤诉处理,你若仍坚持离婚,可以在六个月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有新事实、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限制)。

如果你已经按时到庭,针对对方不配合庭审的情况,正常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即可,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裁判,对方不配合不影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罗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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