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

公司法务 2021-12-13 09:23 标签: 合伙公司

一、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

合伙公司股东如果选择全部撤销,合伙公司就会面临解散风险,如果需要解散的,应当由清算人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需要做些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需要清理合伙企业财产,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等。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王云艳律师

王云艳律师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