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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 2022-01-28 08:34 标签: 行政处罚

一、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沈志龙律师

沈志龙律师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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