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二、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2025-04-24 14:00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处理,需严格遵循《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法律框架下的具体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债务清偿的基本原则
投资人无限责任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31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清算时,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投资人用个人其他财产(如存款、房产等)补充清偿。
家庭共有财产的特殊情形
若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如登记文件中注明),则需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
2025-04-24 13:57
公司债务转让给个人(即债务承担)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核心在于债权人同意和协议合法性。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和法律要点:
一、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转让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债务。
2025-04-24 13:55
公司借款不还时,法人(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形:法人通常不直接担责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原则上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除非存在下述特殊情形)。
2025-04-17 16:51
2025-04-11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