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二、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2024-05-10 10:07
2024-05-10 10:05
倘若在股东会召开时,部分股东未能出席,使得公司的业务运营陷入停滞状态,那么我们便有必要与这些股东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以便明确他们未参与股东会的真实原因。
2024-05-09 10:28
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情况下,债务的偿还仍然可以得到保障。 当企业完成了注销程序之后,原有的所有债务都将有公司的全部资产来进行全额清偿。
2024-05-09 10:27
2024-05-09 10:2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自有限责任公司宣告解散之日起,其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分立之后,是完全有权利进行股权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