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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城市农村房屋能否确权

房产纠纷 2021-05-18 10:04 标签: 户口 农村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户口在农村,那么宅基地就可以按照流程来确权。可是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城里,成为城镇居民户口,那么就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次宅基地确权,所针对的就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全家都迁到了城里,那么留在农村的宅基地村集体是要收回去的。

不过大多数宅基地上面都建造了房屋,这个房屋是农民自己花钱盖的,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心口是不是在农村,都能够享有所有权。而且我国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这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是你的,那么房子将的宅基地你也仍然可以使用。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户口迁出了农村的人,居然可以继续在农村的房子里面居住,但是却不能够对这个房子进行翻新和重建,只能等待房屋自然消亡。房子没了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被村集体收回。不过在房屋存在的期间,如果遇上了拆迁,那么即便不是农村户口,也能够和其他的人一样享受拆迁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农民是免费使用的,现在宅基地确权,主要是为了明确农民的使用权,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宅基地针对的是村集体成员,户口迁出了农村的人,很显然已经不再是村集体成员,自然也就没有资格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现在宅基地确权的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到时候再集体的价值也会提高,如果还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就要想办法把户口迁回来,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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