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嫂可以提出离婚吗
军嫂可以提出离婚的,但需要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嫂怎么随军
1、过去的随军条件为副营职,现在为解决军人家属两地分居问题,改为正连职(北京市的要求为副营职)就可以办理随军手续,你结婚后,你爱人就可以在部队申请办理随军,待批准后,就可以随军了,如果需要转户口,还可以将你的户口转到爱人部队的驻地。关于工作的问题。如果随军前你是行政编或者是事业编,随军后部队驻地比较重视部队。
2、家属就业问题,待部队向地方政府申请,有可能还会安排相应的编制岗位。但大多数地方都不会给随军的家属安排工作的。随军的家属或者办理随军手续不随军,还在原来的工作单位上班,或者放弃原来的工作,在部队驻地重新找工作(打工),或者享受部队随军的家属无工作无收入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5:09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