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能否成立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不成立。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抵押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1、本案借贷关系中即存在保证人担保,又存在抵押担保,抵押房屋无效,而债权人存在过错,关于两种担保方式的优先效力及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分割,将对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产生直接的影响。
2、一种意见认为:抵押优于保证,首先应由抵押担保人承担责任,抵押无效的情形下,应当由抵押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此减轻保证人责任。
3、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抵押无效,债权人存在过错,应当由抵押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减轻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9-11 14:38
合同诈骗分为刑事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两种性质,二者法律维权路径完全不同:
刑事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虚假担保、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收受财物后逃匿等方式骗取对方财物,本质是借合同名义实施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行为。骗取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
民事欺诈:如果行为人只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隐瞒信息等欺诈行为,并没有非法占有你的财物的目的,一般属于民事可撤销的范畴,不构成刑事犯罪。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6-09-11 10: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举证规则,若你无法提供原件、也无法证明复印件和原件一致,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方不认可复印件真实性时,法院大概率不会采信该证据。
2026-09-10 15:58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9-10 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条款明确,履行地点、时间仅为合同的一般性提示条款,不是合同成立生效的必备条款,缺少该内容的,当事人可以事后协商补充,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更不直接等同于诈骗。
2026-09-09 16:13
核心结论:已经解除的合同,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
一、起诉的合法性依据
起诉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应当被法院受理: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解除仅意味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当事人就合同效力问题提出争议:如果你和案涉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且能提出明确的无效主张和事实依据,就完全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法院应当受理你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