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房产纠纷 2022-10-28 10:30 标签: 不动产继承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其意味着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广义的公示包括登记、交付,所以继承必然是需要公示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不动产的,以继承的发生为取得条件,即内部效力,以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产生对外效力。所以,单纯的继承和使用不动产,不必然要求变更登记,但要转让或在所继承的不动产上设立所有权之外的物权的,应当先去变更登记,获取物权的外部效力。安全起见,这里还是建议继承人在继承不动产之后及时去办理变更登记,确定自己的物权,以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朱笑一律师

朱笑一律师

陕西言泽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