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有效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是无效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程序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025-05-23 10:11
避免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若代收款项后未明确与借款人约定仅为“代收”,可能因资金流向被推定为共同出借人。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仅为“代收”关系。
注意资金来源与控制权
若代收资金实际来源于他人且未主张利息或还款权利,一般不构成出借人;反之,若参与利息协商或催收,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出借人。
2025-05-23 09:25
(一)对债权人/转让人的建议
审查债权合法性:确保转让的债权真实有效(如合同、判决书等凭证齐全)。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转让金额、履行方式、通知义务等条款。
及时通知债务人:通过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保留送达凭证。
关注从权利:如涉及担保物权,需办理变更登记或通知担保人。
(二)对受让人的建议
核实债权真实性:要求转让人提供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生效判决等)。
核查债务人抗辩权:了解债务履行情况、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抵销权等。
要求债务人确认:可要求债务人出具《债务确认书》,避免后续争议。
注意转让限制:审查原合同是否约定禁止转让条款,或债权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
(三)对债务人的建议
核实转让通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通过转让人或受让人核实真实性。
行使抗辩权:对受让人主张原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如已履行、债务无效等)。
谨慎履行债务:若未经通知即向原债权人履行,可能导致仍需向受让人重复履行。
2025-05-23 08:41
2025-05-22 17:20
仅约定“保本”不一定构成借贷关系,需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综合判断。若协议同时包含“固定收益”或“无条件返还本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若仅为保本且未约定固定收益,可能属于投资或其他法律关系。
2025-05-22 17:18
仅约定保本并不必然构成借贷关系,但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性质。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资金用途、收益分配方式等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具备“还本付息”的借贷法律关系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