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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年不追债,债权真的会过期

债权债务 2023-03-23 09:38 标签: 债权

一、超过3年不追债,债权真的会过期?

借条三年以上不会自动失效。三年主要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侵犯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过后,只有胜诉权丧失,请求权仍享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依法随时主张还款,自主张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应当在还款期限截止日期主张还款,并从截止日期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二、欠钱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

可以起诉处理。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否具备诉讼时效从以下情况进行认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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