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损失赔偿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交通事故后果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责任。
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正,自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起,您有权利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复议,但具体申请的是复核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复议。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交警未能及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关于赔偿的相关事宜将变得更为繁琐和复杂。 在此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当事人尽量搜集并留存好现场的各类证据,例如照片、录像以及证人的联络方式等等。 双方应尝试通过平等且诚信的协商来解决赔偿问题,依据各自所述的事故发生经过以及所呈现出的证据,共同确定责任分担的比例。
交通肇事逃逸并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当事人的责任。这表明,虽然逃逸行为本身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责任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
依照法律规定,为确保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与公正,交管部门一般应在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交付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若涉及到必要的检验或鉴定环节,则应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正式出具并被确认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发布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肇事者逃逸之后,责任认定书的制作与下达时间通常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倘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确定了另一方负有全部责任,然而其并未在相关文件上签署确认,这种情况并不会对事故责任认定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反应: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或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上级公安机关有权对原认定书进行审查,并在认为存在错误时予以撤销,责令原机关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未能通过上级公安机关得到解决,可以在随后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异议,并详细阐述理由。法院将会审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并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