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3)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查,批准取保候审的,责令当事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涉嫌合同诈骗被拘留还没有被批捕是可以进行取保的。
死刑缓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件才可以适用。
共同犯罪案件,经侦查后,如果其中一些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作出撤案决定。
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
在《刑法》上,私刻公章的行为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1、监外执行的对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配他人钥匙是犯罪预备。 偷配他人钥匙目的是盗窃的话,那么偷配钥匙就是的准备行为。如果想窥探隐私之类的,就是侵犯了隐私,属于民事侵权。
1、如果科研成果为实物,则犯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如果科研成果为非实物,如知识产权,《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