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都无需偿还该债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一般不能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因胁迫、欺诈等因素而登记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恢复。
根据员工犯错误的程度,单位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员工被批捕后不一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已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判刑以后才能解雇该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工出差受伤,不一定都是工伤。 员工出差期间受到伤害,是否被认定工伤,应满足两个条件: 因工外出期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下列情形将被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 1、员工受企业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2、员工受企业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以及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期间; 3、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处理方式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工伤鉴定费由劳动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为二百元到八百元。
劳动者如果对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向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工伤保险待遇。
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满,是可以起诉的。
应这样确定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该案的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中对于人身侵权申请赔偿的,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一同提出。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