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无子女抚养,财产争议的,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022-08-30 16:12
分居2年以上并且判定无感情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022-08-05 17:16
2022-08-05 17:15
分居二十多年是需要看离婚的方式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2022-08-25 15:31
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如果协商不行的,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若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等恶劣情节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否则,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不判决离婚,而等到第二次起诉才判决离婚。
2022-08-23 10:37
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流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