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分公司不存在股权结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存在股权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2022-08-30 15:52
允许,对于公司法代持股,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024-02-20 15:47
表决权的行使需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一般来说,确认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然后普通事项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要经出席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最后,按表决决议履行相关事宜。
2024-03-13 18:25
表决权的行使需按照如下方式进行:一般来说,确认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然后普通事项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要经出席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最后,按表决决议履行相关事宜。
2022-08-22 13:46
只要是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2020-12-30 00:00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前者具有非流动性(或有限流动性),不可以随意转让,只能在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由企业购回。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员工只注重股份转让收益而放松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员工只有在企业长期工作并做出贡献,才能得到较高的股份收益。
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即成为持股会成员),企业员工则必须认购本企业的股份。认购股份的多少取决于企业资本与劳动的比例。员工离开企业时,企业要回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