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被外地人起诉了,能要求在当地审理吗?

法律顾问 2024-03-22 16:22 标签: 外地人 起诉

被告人是外地人,起诉后一般是在其住所地的法院开庭;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而原告依法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的,则在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开庭。如果原告依法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则在该法院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施厚松律师

施厚松律师

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企业刑事合规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