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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调解委员会为房屋买卖双方撰写的无效合同,谁来承担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房产纠纷 2024-03-22 11:17 标签: 房屋买卖 无效合同

如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的,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承担:1、一方存在过错的,则由该方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2、如双方均有过错或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朱坤律师

朱坤律师

江苏明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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