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3-05-31 14:10
2024-07-27 09:3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5-04-24 17:08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根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
2025-03-06 15:17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
1、准备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2022-09-19 11:53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房屋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