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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状的复印件也要另外还需要手写签名吗?

法律顾问 2024-02-19 14:56 标签: 诉讼状 复印件 签名

起诉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内容是一样的,交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叫做正本;由人民法院送达被告人的诉讼状叫做副本。与此案件的诉讼状是否复印无关。正本和副本唯一不同的是,正本的结尾写明本诉状副本X份,副本没有。诉讼状无论是正本还是副本,原告人都需要亲笔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只要有确定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只有合同复印件,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的,而且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时可以暂时不向立案庭提交证据原件,只要提供复印件给法院即可。但是在庭审时,举证质证环节就必须提交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李本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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