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孩子在学校《初中》组织的足球赛训练中导致右脚踝两处粉碎性骨折,目前花了近两万学校是否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23-09-06 17:03 标签: 损害赔偿 学校 责任

学生在校意外骨折的,如果是其他学生造成该名学生骨折的,则由该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如果是由学校造成的,学校应当赔偿受伤学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如果是学生自己的行为造成骨折,而且学校也尽到监管职责的,学校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李少璞律师

李少璞律师

河北曾知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