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5-04-03 16:33
在结束失业生活后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依据在失业之前已经累计缴付的失业保险费用规模来确定(需扣除先前已通过审核确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内所产生的缴费年限)。如果的缴费年限在1年以下2年以上的话,那么将有机会享受长达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在此之后,随着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会随之延长2个月。
2025-02-28 11:44
失业保险交了6个月,是可以领的。
因为失业保险需要连续缴费满1年才可以领取。
具体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9-10 13:55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分5种不同情况。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2022-03-22 16:39
2022-08-0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