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司成立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顾问 2023-08-25 14:16 标签: 注意事项 成立 公司

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做的事项主要包括:1、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发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凭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刻制印章;3、开立银行账户;4、办理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孙万超律师

孙万超律师

北京中驰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疑难再审抗诉案件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