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发悬赏公告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5.建立财产举报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2024-03-06 11:33
甲方发布悬赏广告,丙提供线索获取悬赏是否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后一种是我国法学界的通说。我国《民法典》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未做界定。
2022-08-10 09:26
悬赏通告,是指公安机关为了发现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嫌疑犯罪人,用奖赏的办法公开征求别人帮助的一种措施。悬赏通告可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悬赏通告既有利于查获犯罪嫌疑人,也有利于发现重大犯罪线索或者追缴涉案财物、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257条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通告应写明悬赏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赏金具体数额。
2022-08-11 10:48
悬赏通告不是通缉令
“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以后,应当及时部署,积极查缉。对于通缉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权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悬赏是对没有线索的案件悬赏线索。
这两者的区别就是,通缉令是有明显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对象的,而悬赏是对没有线索的案件悬赏线索。
2022-08-26 09:57
构成要件:
1、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所谓广告,是指面向大众的宣传活动,或以书面、言词,或登载报章、或张贴、或电视、广播等形式。
”这种广告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是向不特定的人为一般意思表示。
此处的不特定可以是无限制的,也可以是有限制的。
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只要是向非特定的人为意思表示就仍为悬赏广告。
这比如,专以教师或学生为对象的悬赏广告。
另外,广告人发生悬赏广告后,如果出现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时,对其已发出的悬赏广告的效力并不生影响。
2、必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作给付一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这里所指的一定行为在实践中表现多种多样。
如有遗失物拾得、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一定作品的完成等。
此处的行为也不仅限于积极的行为,消极行为在很多时候也能成为悬赏的标的,这比如一定时期内保持某种状态的行为。
一般来讲,广告人征集的这种行为对广告人来讲有无经济利益并不重要。
有些甚至是对广告人不利的行为亦可成为悬赏的标的。
这比如,某饭馆征集对其服务的批评的行为。
悬赏广告的目的,在于要求他人实施一定的行为。
因而,一些已经存在或偶然发生的事实并不能成为悬赏广告的标的。
这比如,对社会上身高最高的人承诺给予一定的给付之悬赏广告。
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这是悬赏广告的重要内容。
此处报酬的种类和数额并没有限制。
不单是财产上的利益,一些社会荣誉也可以成为报酬的内容。
对于财产性质的报酬,其标准完全依赖于广告人的自愿。
3、必须有一定行为的完成。
悬赏广告中报酬给付义务的发生,必须有广告所指定行为的完成。
在单独行为理论下,这是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发生的独立要件。
这里的指定行为中,如果包含有完成该项行为后的通告义务时,则只有在行为人为通告行为后该行为才被视为已完成。
没有此项义务的行为,在该行为于客观上完成时就视为悬赏广告已经发生效力,行为人于此时起取得报酬请求权。
4、一定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2022-08-11 10:28
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同时也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但是在公办幼儿园上学一般不受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 旅游、度假;
(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综合上述规定,失信人员对子女考公务员没有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