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交住宅维修资金不能交付房屋。房屋买受人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行为属于民事义务行为,该义务行为应受我国民事法律规制,房屋买受人如违反该义务,依法应由其所在的业主大会或相关民事主体依法追责。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2022-08-12 17:22
业主未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交付房屋。房屋买受人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行为属于民事义务行为,房屋买受人如违反该义务,依法应由其所在的业主大会或相关民事主体依法追责,该类纠纷应由民事主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宜。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但其并没有规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对不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房屋买受人不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022-08-12 10:51
房屋延期交付业主能获赔偿。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若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计算违约金。
2024-07-18 09:51
不可以。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22-08-10 15:45
不可以不交,必须缴纳。国家对于维修基金呢相关管理规定,业主必须缴纳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必须缴纳。业主必须按时足额。向有关维修基金的收取部门缴纳维修基金,否则就也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会给后续的房产使用方面带来很大麻烦,因此维修基金是必须交的。即使房屋被原业主进行了转让,新业主也要接着按期足额缴纳维修基金,总之,维修基金依附房产而存在,必须缴纳。
2022-08-10 16:21
不可以,因为未交房以前没有房产证,而没有证件的房屋无法做过户手续,因此无法买卖。但如果已经交了首付的钱,但开发商还没到房产局备案,那交易双方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进行合同转让,让开发商协商重新签署购房合同,接着将以前的合同拿回,最后买方把首付给卖方即可。如果开发商已经到房产局备案,即使现在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登记过户的,只能做二手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