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大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8-22 14:38
环保局或者公安局。
具体介绍:
1、按国家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排放限值。
2、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3、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2022-08-11 14:28
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在相关区域内,只要是超过上述分贝的,属于扰民,居民可以依法举报。
2022-08-10 09:08
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声音过大可以算是扰民的,是可以报警处理的,然后警察会检测是不是真的存在扰民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会让他们改正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中小学幼儿园在选址上一般应当设在居住区或小区的边缘,沿次要道路比较僻静的地段,不宜在交通频繁的城市干道或铁路干线附近布置,以免噪声干扰。但同时也应注意学校本身对居民的干扰,应与住宅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与其他不怕吵闹的公共建筑相邻布置。
2024-07-08 10:17
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如果被工商局抽查到的话,企业可能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以后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带来很严重的印象等。
2023-11-09 16:47
农村噪音扰民归警察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当噪音达到扰民的标准时,当事人可选择向公安部门报警,也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