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不能公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买卖,公证处不予受理其公证申请。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2023-04-24 10:25
不能作为质押物的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04-17 14:43
一、农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二、农村宅基地换名流程: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
2024-08-15 09:28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有: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2023-04-23 16:48
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应由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方可。
2024-03-11 19:30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是已经写好的遗嘱、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等;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