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不能公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买卖,公证处不予受理其公证申请。
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的继承,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只要是合法的,就是能继承的,男女都有继承权。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的规定:“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因此,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另外,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或以上的土地。并且,宅基地的主体是“户”,而非个人,虽然核发土地使用证时一般是用户主的名称进行登记,但该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户主个人所代表的一户。
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女儿有权力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不能只把宅基地当作财产独立继承。要知道,关于这点可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宅基地的所有权跟使用权可不是一回事,所有权归村里所有,农村居民只能享受到使用权而已。所以,宅基地可不允许当遗产;但是,宅基地上盖起来的那些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孩子们还是有权利去继承。不过在这里得提醒你,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被破坏或是不幸消亡了的话,那么宅基地很可能会被村子收回去。如果你们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想要得到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赶紧找个靠谱的律师问问看吧。
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收费的,但是申请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申请,要满足所规定申请的条件。 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
1、宅基地买卖有以下情况: (1)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 (2)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 (3)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 (4)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