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的办法: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4-08-14 09:37
2024-07-24 10:3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金的个税的算法:该补偿金应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该计税项目的应税额是员工当年的工资薪金总收入减去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
2025-02-22 11:35
关乎退税之精确计算方法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之值=[(纳税人全年合并所得收入总额-60000元的“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与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法律规定确立的其他必要支出项目-已实施的慈善捐赠款)]×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度先前已经缴纳的税金总额。
2022-09-23 14:49
(1)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025-08-20 11:04
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进行支付,具体为: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