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关于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即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就是房屋补偿归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拥有。如果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民事继承关系处理。而房屋继承的分配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关于继承顺序,可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2024-07-17 10:04
关于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2025-01-23 11:09
有了新房子,老房子的宅基地应予收回。
我国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5-04-07 11:33
一户两个宅基地的,会被收回一个。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所以对于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的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的宅基地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
2025-09-26 09:18
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不一定回收,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合法的一户两宅将进行确权处理:
1、因分户、回迁、继承而存在的一户多宅。
2、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二、非法的一户有多个宅基地将分情况处理:
1.合法情形
(1)转让:非法的一户多宅,可转让给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有偿使用: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建筑面积标准,需缴纳一定费用。
(3)自愿有偿退出:在城市有了房产,户口已经迁出了村集体组织,根据原农户的意愿可以实行有偿退出。
2.强制收回
(1)农户建了新房,旧房并未拆除。
(2)申请人用欺骗手段骗取农村宅基地建房。
(3)房屋居住者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强占村集体组织宅基
2026-07-17 11:03
关于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