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立案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2025-03-18 14:34
现行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销售有毒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9-21 10:40
现行刑法对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的规定如下:
1、主体资格适格;
2、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3、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4、违反国家规定;
5、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2024-04-29 14:22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持有伪造的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2024-12-16 10:55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23-06-14 16:20
现行刑法对假冒专利罪立案的规定:1、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20万元以上或违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2、造成专利权人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专利达2项以上,非法经营10万元以上或违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4、存在犯罪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