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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在学校被食堂阿姨偷了,阿姨多次骚扰我的语言会对其他女孩,我觉得她的意图不简单,但我只是看到她拍了我的照片,或者用微信,可能已经发出去了,但现在只有食堂监控视频证据,这是侵犯了个人肖像权

法律顾问 2023-06-05 10:57 标签: 被偷东西 拍照片 侵犯肖像权

盗用别人的照片属于违法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李普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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