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账户的钱可以退吗?社会保险是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者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2010年1月1日开始都不能退保即社保账户的钱不可以退,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例外。第一,参保人员身故,其继承人可以领取其个人账户的钱。第二,户籍迁到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可以退保。第三,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不了退休的,也不能延交,而且户籍地也转不回去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保。需要注意的是,所退的社会保险费用只能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交的部分纳入国家统筹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2-11-24 13:54
“起诉要账是否能要回来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影响钱能不能要回来的因素有很多,如果你败诉了,那自然是不可能要回来的,如果你胜诉了,也不是百分百能全部拿回来,因为即使胜诉还要牵扯到一个执行的问题,如果被告人实在是没钱或者提前就把财产转移了,那么可能只能要回来一部分,即使是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也不一定会乖乖的把钱全部还上,因为有一些老赖已经是百毒不侵了,限制高消费什么的对他们根本没用。 但是一般情况下,胜诉后是能把钱要回来的。”
2020-10-10 15:47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收了款,你就有协助办理过户的法律义务。不能要回。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尚未收款,可以要回,但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条款,一般按定金的双倍返还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2022-08-09 15:40
租房定金属于“订约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后放弃了和其他人订约的机会,定金在此起了担保的作用,假如出租人在收了定金后把房子租给别人,则租房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双倍返还定金;同样地,此时租房人不愿意租房,不愿意订立租房合同时,无权要求出租人返还定金。 下面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属于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后两种情况属于即使签订租赁合同也会使得合同无效,出租人最终要返还定金,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2022-09-06 15:37
2022-10-14 09:08
借款有借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并且借款人未还款,也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可以要回来。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