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后,如果能当场判定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当场立案;如果不能当场判定的,则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5-06-11 16:14
一、符合起诉条件的民事案件,在七日内。
二、行政案件,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法院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刑事自诉案件,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
五、执行异议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5-09-25 14:26
一、符合起诉条件的民事案件,在七日内。
二、行政案件,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法院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刑事自诉案件,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
五、执行异议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4-07-02 11:25
2025-05-29 13:5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自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如果是直接起诉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
2025-03-19 16:43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