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前买房有什么方法可以作为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4-13 11:29 标签: 婚前买房 婚后共同财产 规定

婚前买房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何凤玲律师

何凤玲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企业法律顾问、遗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侵权纠纷、公司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