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解除涉外婚姻后再婚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3-04-06 11:19 标签: 解除涉外婚姻 再婚 处理办法

解除涉外婚姻后再婚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在国外离婚后应当将离婚证书申请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离婚证书的效力;拒绝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前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不需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离婚证的效力,但必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叶茂林律师

叶茂林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经济纠纷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