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增值税的意思是:1、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在购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验证发票并将可将相应税款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的行为;2、企业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有哪些1、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3%,9%,6%和0%四种税率;2、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有1%,3%,5%三种;3、增值税预征率有2%、3%、5%三种。
2023-05-04 11:25
可抵扣增值税的意思是:1、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在购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验证发票并将可将相应税款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的行为;2、企业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
2023-02-25 09:22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的原因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在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申报,尤其是计算进项税额时,没有抵扣联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并且国家为了规范管理而规定,一般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以下三种增值税发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一、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以上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三、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证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你知道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什么不能抵扣了吗!
2022-08-29 13:55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征收率(3%)为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2023-03-07 11:34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
2022-11-04 10:17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