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没有评估必要性,但涉及国有资产和证券相关两个方面,或者涉及到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2-08-17 14:41
普通的股权转让没有评估必要性,但涉及国有资产和证券相关两个方面,或者涉及到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4-03-13 16:56
股权转让可以进行评估,但不强制进行评估。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不管是资合性质的公司、人合性质的公司,还是兼备资合与人合的公司,股权都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我国法律不强制要求进行评估。当事人对转让的股权有争议的,双方协商需要进行评估的,可以进行评估。
2024-02-29 11:57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评估,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等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2020-12-23 14:25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8-18 09:37
个人股权转让有费用。主要的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比例税率,其缴税比例是百分之二十,而印花税的缴税比例是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