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流程:
1、调查取证,调查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立案告知,向有关人员告知拆除事项;
3、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2022-08-09 13:42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责令违建者对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而是一种行政命令,一般是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违法人员改正其违法行为的措施。
2024-04-08 13:57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 2、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4-04-28 11:56
被勒令在指定期限内拆除的违章建筑物,并非通常所指的行政处罚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分类如下: 1.书面警告或公开批评通知; 2.科以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 3.暂时扣押许可证照、降低企业资质级别并吊销许可证照; 4.限制其进行特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强制停业整顿措施,命令企业停止运作,或者对某个行业实施禁止经营等一系列措施; 5.采取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手段; 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确立的其他各种形式的行政处罚。 综合上述列举的多种处罚措施来看,可以直观地看到,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不具备惩罚性质,因此它不能视为行政处罚的范畴。
2024-03-21 14:52
强制拆迁的法定流程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张贴强拆公告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实施强制拆迁。
2023-08-29 15:08
养殖场被强制拆迁维权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维权,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养殖场被强制拆迁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