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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定金可以退吗

房产纠纷 2026-10-17 16:10 标签: 购房 协议

在正常情况下,定金通常是不可退还的。然而,当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时,我们认为有可能实现退款:首先,假如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中的房屋转售予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完成正式签约手续,那么此时开发商应当双倍归还购房者的定金;其次,若是由于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又或者出于开发商本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引发合同归于无效的情况发生,那么开发商就应悉数退还购房者订金,同时对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再者,仅当双方对于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存在分歧,这与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没有直接关联,从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时,那么双方均无违约责任,开发商需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购房者。另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做明确规定或表述模糊,且双方在此次争议上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正式合同难以签署,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当然,如果开发商本身具备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各项法定条件,却遭到购房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不得再主张退还定金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左文亮律师

左文亮律师

上海路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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